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



睇完今集全民開講,突然,我也很想開一個blog。
就當尋找多一個空間, 表達對社會每天的感受和評價。
很記得其中一人說: 現在有手機, 識上網就可以做狗仔隊。
隔日再看雅虎新聞頭條便是「台酒店偷拍風盛 旅客成小電影主角」
又想起電視hidden,偷拍。
或許這世界在吹捧「透明度」, 公司業績要公開, 政治改革要開放 ...etc
科技進步更叫人容易去開放, 但人該仍擁有公開或保密的自由吧!
台灣酒店這事件確教人失望。
每個人也怕被拍到, 被編做故事, 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話題, 甚至色慾的發泄對象。
可怕 ! 相信小時候也沒想過 , 某天自己也可能成為笑笑小電視的主角, 而且沒有選擇權。
這些事確實連政府立法也不能監管。
在全民開講, 袁彌明說: 自己爆出來是最好的方法。
我不太認同。人總有秘密, 很多密言不能出口, 也難以出口, 同時也要尊重秘密的擁有人。
只是, 現世太多人不懂尊重, 愛揭瘡疤 , 捉人痛腳。
為的可能只是一刻愉快, 一份好奇 , 甚至一筆賞賜。
我找不解決方法, 這就似download成風, 再機密的鎖, 也有人嘗試破解。
或許某天犯案的人遭受同等代遇仍會再犯, 到底尊重的心丟到哪裏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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